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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及粗暴猥褻行為及其他性罪犯註冊罪行

如果您被控公開及嚴重猥褻或其他性犯罪者登錄罪行,您將面臨終身受侮辱及迫害的風險。

公開及嚴重猥褻罪(Open & Gross Lewdness)是指故意或罔顧後果地將自己的生殖器、臀部或女性乳房暴露給一個或多個人,而這些人實際上對此行為感到驚恐或震驚。最高刑罰為縣教養院 (HOC) 監禁 2 年或州監獄監禁 3 年,和/或罰款 $300。

為了證明被告犯有公開及粗暴猥褻罪,檢察官必須證明 5 件事,才能排除合理疑點:

  1. 被告向一人或多人暴露其生殖器、臀部或女性乳房。
  2. 被告是故意這樣做的。
  3. 被告有意公開暴露或罔顧該行為可能冒犯他人的重大公開暴露風險。
  4. 被告的行為造成驚恐或震撼。
  5. 事實上有一人或多人因被告的裸露行為而感到驚恐或震驚。

公開及粗暴猥褻行為的辯護策略

由於事關重大,您必須立即行動,盡可能聘請最好的律師。請聯絡 Elliot Savitz & Scott Bradley 律師事務所,我們專門從事刑事法律事務,擁有多年經驗,可協助數百位處於類似您情況的人士。

我們可以與地區檢察官協商,並提出任何必要的動議來解決您的案件:

  • 因缺乏合理理由而提出撤銷的動議。
  • 請求禁止非法搜查和扣押所取得的證據,這可能會提供一個解決方案。
  • 我們或許能夠說服地方檢察官減輕指控,甚至撤銷案件。
  • 在某些情況下,申請審前緩解可能會保護您的記錄。

如果您因公開及粗暴猥褻行為而被捕,但不知道該怎麼辦,請撥打以下電話與我們的律師聯絡、 (781) 974-3429 進行免費諮詢。我們將解釋您所有的選擇,並就您的個案提供誠實的意見。您無需承擔任何義務,這是讓您的生活恢復正常的重要第一步。